尼采與儒家倫理中「憤」的問題

篇名
尼采與儒家倫理中「憤」的問題
作者姓名
Eric S. NELSON
頁碼
17-51
DOI
10.6163/tjeas.2013.10(1)17
摘要
本文檢視中國與歐洲倫理思想對「憤」的體驗,尤其是早期儒家倫理中的「憤」與尼采對「憤」的系列討論。《論語》在闡釋認知與「憤」的 議題時談到修身。相對於歐洲對認知與「憤」的討論,《論語》的編輯者已經意識到「憤」在特定社會條件下的普遍性,以及自我在內心之中及在與他者互動時與「憤」對抗的倫理需求。早期儒家倫理對「憤」有種種不同層面的理解。就倫理層面而言,克服在自我內心中以及對他者的「憤」是成為真正的模範或聖人的首要條件;相對而言,小人將自己侷限在利己的思維中。當代西方倫理理論通常假設克服「憤」的主要方法是對稱和平等。本文探討在《論語》中,以他者為優先的不對稱認知在克服「憤」時何以有其必要。為提升人性的仁,早期儒家倫理將具細微差別和現實的,「憤」的道德心理學,和將「憤」去除時所需要的,合乎道德的修身加以整合。仁的對象是他者,即便仁是因關心自我和修身而達到的。
關鍵字
情感、倫理、憤、修身、孔子、尼采
附加檔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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