帝制中國之商業制度與實踐:韋伯觀點和近期研究

篇名
帝制中國之商業制度與實踐:韋伯觀點和近期研究
作者姓名
David FAURE
頁碼
71-98
DOI
10.6163/tjeas.2013.10(2)71
摘要
對於想了解中國商業史的歷史學家來說,馬克斯・韋伯(1864-1920)的研究非常重要,但他對於中國的看法卻極不正確。然而此處,目的不在於辯駁韋伯的觀點,而是要抉發他的洞見並加以學習。韋伯認為行動的意義必須在行動者的主觀理解中尋找,因此,人類必須要創造出能夠預期並計算行動結果的方法。在商業制度發展史上,中國在明代達到了官僚系統的專業化,並發展出合夥制,積累資本的手段(包含必要的會計操作),及透過鹽業獨占之形式而衍生的種種國債。可以說,資本主義方法在中國發生得很早。然而,朝廷卻廢除了這一切而轉向保護(俸祿)制度。這個轉折妨礙了銀行制度的發展,也使得中國商業在十九世紀中葉蒸汽科技引進時,處於相當不利的地位。
關鍵字
韋伯、中國、資本主義、新儒家、可計算性、蒸氣引擎、法律
附加檔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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